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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我談到迪伊‧霍克(Dee Hock)所提倡的混序組織(Chaordic Organization)及管理原則,很多人表示發人深省,但陳義甚高,不知該如何運用。值得再加申論。

先復習一下迪伊的觀點。首先,迪伊認為當今大多數組織都是失敗的,即使是許多人視為成功的組織,也不總在做對的事。因為這些組織都太「機械化」,因此常偏離原先所宣示的願景,並且通常並未促進任職員工的人生幸福。

如果你對此一看法並不感同身受,以下的討論,一定會浪費你寶貴的時間。至於我個人,我曾任職於別人創建的組織,也曾自己創建過組織,常深陷於組織的困境中,無論身處高位或基層,皆有「既不能令,又不受命」的窘態,因此十分認同迪伊的觀點。

事實上,就在最近幾天,我與一位舉世欽羨的跨國典範企業的高階主管晤面,他算是才德兼備的優秀青年(還不到四十歲),太太也是知名跨國企業的女強人。言談間,我發現他雖應對優雅、反應聰慧,但卻顏面緊繃、眼神憂鬱。話鋒一轉,聊起他的人生,才發現他太太正為辦公室裡的人際衝突暗夜哭泣,他也不久前曾因工作壓力過大緊急送醫,而他們還正為新生嬰兒的降臨在忙活著呢。

失敗組織裡的失敗員工如此,還比較容易理解,但他們卻都是成功組織中的贏家。在我的經驗中,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。而且好像可以歸納出一條定律:在組織中越成功者,離他們應有的人生越遠。難道是組織沒問題,問題出在組織中人?當然不可能如此!

這正是迪伊多年來不斷在問的問題,所以他才說,大家在組織中,應該花一半時間來「管理自己」。管理自己什麼呢?迪伊的看法,是正直、個性、道德、知識、智慧、脾氣和言行。我的體會,重點在於設法保持自己不受組織的機械化染污,致力於「身心安頓」的覺知。因為這是一項無止境、困難、常令人想迴避的任務,所以才被忽視,代之以命令和控制他人。

管理者第二項重要、至少應投入四分之一時間完成的責任,是「管理」那些在組織裡有權的人,如老闆、主管、董事、監察人等。因為如果不把這些人管好,不可能避免組織的大齒輪把你壓扁,被壓扁的你也不可能對屬下有幫助。萬一有權者中有「高人」,那他一定是你最難得的導師及奧援,當然也值得花時間學習或結盟。

管理者第三責任是管理同輩,包括同事、競爭者、供應商、顧客等,因為沒有他們的尊敬與信任,你什麼事也無法完成,所以該花五分之一的時間來「管理」。

如果上述三件事都做好了,那麼「管理下屬」將變成再簡單不過的事。你只要挑選個性好的人,向他們介紹這種管理法則,引導他們正確的管理自己、管理你、管理他們的同輩就行了,因此只需花五%時間即可。

其實,迪伊所說的「管理」,指的是自省、理解、說服、激勵、原諒……,如此而已。這些每個人在組織外理所當然該做的、常做的事,把它們搬進組織內,就對了!要了解自己與迪伊所稱的組織理想相距多遠,只要觀察自己在辦公室裡與平時相距多大,就知道了。要了解組織「混序」成分有多少,只要看它與家庭(典型的混序組織)有多像,就知道了。

好消息是,迪伊認為東方人和女性,都更容易理解和實踐「混序組織」,所以我們是很有優勢創建這種屬於未來的組織的。

 

【金惟純 商業周刊 / 1125期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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